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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老战友相聚饮酒后,龙先生将严重醉酒的刘先生置于车流密集的路口后离开,刘先生随后被多车碾轧致死。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龙先生有过错,赔偿刘先生的父母14.8万余元。

刘先生的父母诉称,2010年10月5日晚,龙先生约刘先生一起去喝酒吃饭,刘先生喝了很多酒,龙先生开车将其送回住处,行驶至距离刘先生住处五六公里外的顺义区京沈路空港A区路口附近时,龙先生让刘先生下车,后独自驾车离开。次日凌晨1点30分许,刘先生被过往车辆碾轧致死,肇事者逃逸。经过检测刘先生体内酒精含量,其为严重醉酒。

两位老人认为,龙先生把严重醉酒的刘先生送回家,就有义务将他送到安全地方,但龙先生却将刘先生放置在车流密集的京密路十字路口,该遗弃行为是刘先生被车撞死的主要原因,故起诉索赔36万余元。

龙先生称,当日,刘先生上车后用拳头砸汽车玻璃,由于担心其将汽车毁坏,他才要求刘先生下车。他认为,刘先生的死亡为肇事司机碾轧致死,交通事故与刘先生是否喝酒无关。同理,也与他的行为无关。基于战友的关系,他可以给刘先生父母部分人道主义援助。

法院认为,龙先生在明知刘先生已大量饮酒不能自行返回住处且无法照料自己的情况下,中途让刘先生在车辆往来密集的道路下车,没有尽到照料和护送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刘先生被碾轧致死的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同时,刘先生应当知道大量饮酒会影响对身体的控制力,但其没有克制饮酒,且其在龙先生车上砸车玻璃的行为也是造成龙先生要求其中途下车的诱因,刘先生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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