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的通知
(1997年3月14日)深规土〔1997〕122号各处室、各分局、局直属各单位、各管理所
??为提高深圳市城市环境质量,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城市设计的贯彻和管理,现对全市范围内详细蓝图和建筑设计规定如下
??一、凡是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为设计方案招投标的,及城市重点地段的建设项目,除须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设计要点执行外,还须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的内容进行设计。《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申领
??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为城市总体规划或法定图则阶段的城市设计指导原则,一部分为对建筑形态、群体关系、环境设计等其他城市设计内容的指导建议
??三、所有上述建设项目须对《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提出的原则和建议予以落实,在相关阶段的设计中需对各项内容作出规定和设计,并与设计图纸同时报审;不相适的需提出正当理由
??四、上述建设项目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需要完成下列成果
??(一)文字部分
??1.区域城市文脉、结构与形态
??2.周边建筑物类型、风格与形态
??3.与城市环境协调的方式
??(二)分析图纸
??1.人流、车流交通分析图
??2.城市轮廓线与街景分析图
??3.公共空间与城市广场分析图
??4.彩色透视与灯光效果图
??5.三维环境分析图
??(三)室外环境图纸
??1.室外绿化(含树种、植被)设计
??2.公共空间与城市广场设计
??3.室外铺地设计
??4.广告与橱窗设计
??5.建筑小品设计
??6.周边道路设施的设计或建议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