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分享到:0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于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新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增加了检验批、子分部和子单位。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本文来自合同法栏目(/info/hetong/)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点击咨询合同法律师:/panyu/lawyer/p1ll110106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朱群群
  • 手机:15968609046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1483474038@qq.com
  •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新台州大厦30楼C